(2017)桂0502执362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7-06-09
案件名称
刘子平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502执362号刘子平:本院执行的刘子平申请北海市华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