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2223民初2053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7-06-06
案件名称
王某与张某赡养费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张某
案由
赡养费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2223民初2053号原告:王某,男,73岁,蒙古族,农民。被告:张某,男,41岁,蒙古族,农民。本院受理原告王某诉被告张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申请撤回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0.00元减半收取50.00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海巧虹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包玉光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