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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2223民初2053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7-06-06

案件名称

王某与张某赡养费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张某

案由

赡养费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2223民初2053号原告:王某,男,73岁,蒙古族,农民。被告:张某,男,41岁,蒙古族,农民。本院受理原告王某诉被告张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申请撤回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0.00元减半收取50.00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海巧虹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包玉光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