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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0112执2326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7-06-08

案件名称

韩某与卢某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韩某,卢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云0112执2326号申请人:韩某,女,1987年2月24日生,汉族,云南省昆明市人,现住云南省昆明市。被执行人:卢某,男,1981年10月25日生,汉族,云南省昆明市人,现住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申请执行人韩某与被执行人卢某离婚纠纷案中,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3)西法民初字第4972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因被执行人卢某未履行生效的判决书,韩某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依照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5)西法民初字第497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李勇宏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李 超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