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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06刑初448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7-06-12

案件名称

翁武强、孙富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翁武强,孙富强

案由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渝0106刑初448号公诉机关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翁武强,男,1986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因涉嫌犯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罪于2016年1月22日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1日被取保候审,现在家中。辩护人钱宇,重庆衡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孙富强,男,1981年12月3日出生于江苏省兴化市,汉族,大专文化。因涉嫌犯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罪于2016年1月22日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1日被取保候审,现在家中。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以渝沙检刑诉(2017)1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翁武强、孙富强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于2017年4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助理宦晓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翁武强及其辩护人钱宇,被告人孙富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0月以来,被告人翁武强、孙富强经共谋后,约定由翁武强发布办证广告招徕客户并将客户资料提供给孙富强,后由孙富强联系他人并提供客户资料伪造相关证件与配套公文,再将制作好的伪造证件与配套公文交由翁武强提供给客户,二人分得所收取的办证费用。2016年1月12日,潘某某到翁武强成立的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新街74号附1号金沙国际A栋30-5的重庆士人科技有限公司学海教育服务咨询服务部,要求翁武强为其以“李某某”的个人资料制作重庆中级工程师证一本,双方约定费用共计4800元,潘某某先行交纳定金2000元并由翁武强开具收据一张。后翁武强将“李某某”的个人资料交由孙富强,由孙富强联系他人伪造专业资格为“中级建筑工程师”的《重庆市人民政府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本及配套的《重庆市奉节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同意75名同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红头文件复印件一份、《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份。2016年1月21日,潘某某再次来到翁武强的学海教育咨询服务部,翁武强将上述伪造的资格证书与配套公文交给潘某某,收取潘某某交纳的余款2800元并开具收据一张,后被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上述资格证书、配套公文。经鉴定,查获的《重庆市人民政府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盖印的“重庆市奉节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印文系伪造。上述事实,被告人翁武强、孙富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刘某、陈某、蒋某、潘某某、李某某的证言,辨认笔录,检查笔录,扣押笔录,扣押决定书,伪造证件的照片,鉴定意见,指认照片,情况说明,抓获经过及被告人翁武强、孙富强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翁武强、孙富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翁武强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翁武强在共同犯罪中仅起到联系客户的作用,社会危害性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建议对翁武强适用缓刑。本院认为,被告人翁武强、孙富强与他人共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并予以贩卖,其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正常管理活动,均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翁武强、孙富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相当,本案不宜区分主从,应当根据翁武强、孙富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分别予以处罚。翁武强、孙富强均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鉴于翁武强、孙富强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翁武强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被告人孙富强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三、将扣押在公安机关的伪造证件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判员  汤娜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祁岑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