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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706刑初787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7-07-06

案件名称

赵某赌博罪唐某某窝藏、包庇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某,唐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苏0706刑初787号公诉机关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某,男,1971年5月11日出生于江苏省灌云县,汉族,高中文化,个体,住江苏省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15年11月17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徐某某,江苏尚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某某,男,1983年3月11日出生于江苏省灌云县,汉族,初中文化,个体,住江苏省江苏省灌云县。因涉嫌犯窝藏罪,于2015年3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取保候审。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海检诉刑诉(2016)73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某犯赌博罪、被告人唐某某犯窝藏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金凤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某及其辩护人徐某,被告人唐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2013年底至2014年年初,被告人赵某指使张某1、刘某11、陈某11等人(已判刑)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华茂花园小区3号楼二单元101室刘某11家中,以“斗牛”或“推牌九”等方式聚集唐某某、乔某、陈某12等十余人进行赌博,在赌局中进行抽头渔利,并向参赌人员提供赌资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2、2014年11月18日24日期间,被告人赵某指使张某某等人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鼎盛浴室二楼1号休息厅内,以“斗牛”或“推牌九”等方式聚集唐某某、乔某、陈某12等十余人进行赌博,向参赌人员提供赌资共计人民币160余万元。2014年12月底,被告人唐某某在明知被告人赵某和张某1、刘某12(以上二人均已判刑)涉嫌赌博等犯罪要到外地躲避公安机关追查的情况下,仍为赵某、张某1、刘某12等人提供车辆,并开车帮助赵某等人先后逃匿至深圳市、杭州市��上海市等地。2015年11月16日,被告人赵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为证明上述指控,公诉机关随案提交了相关书证、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应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唐某某明知他人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住所,帮助其逃匿,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某当庭提出如下辩解意见:1、他没有指使张某1实施起诉书指控的第1起赌博犯罪,他的言行客观上对张某1聚众赌博起到帮助作用;2、他没有实施起诉书指控的第2起赌博犯罪。被告人赵某的辩护人提出如下辩护意见:1、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某指使张某1等人在刘某11家聚众赌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仅在客观上对张某1起到帮助作用;2、被告人赵某没有参与起诉书指控的第2起赌博犯罪;3、被告人赵某系自首;4、被告人赵某有立功表现;5、建议对被告人赵某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唐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被告人赵某、唐某某均未向法庭提供证据。被告人赵某的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如下证据:鼎盛浴室房产证,证明该房产属于连云港三科实业公司,与赵某无关。经审理查明:(一)赌博2013年底至2014年年初,被告人赵某伙同张某某、刘某某、陈某某等人(均已判刑)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华茂花园小区3号楼二单元101室刘某11家中,以“斗牛”或“推牌九”等方式聚集唐某某、乔某、陈某12等十余人进行赌博,在赌局中进行抽头渔利,并向参赌人员提供赌资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2014年11月18日24日期间,张某某等人在���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鼎盛浴室二楼1号休息厅内,以“斗牛”或“推牌九”等方式聚集唐某某、乔某、陈某12等十余人进行赌博,向参赌人员提供赌资共计人民币160余万元。2015年11月16日,被告人赵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就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出示了下列证据。1、被告人赵某的供述,证明他和张某1是朋友关系,在他人身低谷的时候张某1曾帮助过他。张某1曾在刘某11家开过一个赌局。2104年11月郑某到张某1开的赌局赌博,后郑某将赌桌掀了。朱某帮张某1出头,双方发生打架。当庭供认张某1在刘某11家开设赌局开的时他几乎都在,如果有人吵闹他会制止,同时唐某某、江某等人都在他工地上干活,如果他不在的话唐某某等人不一定会去赌博。2、被告人唐某某的供述,证明张某1在刘某11家的赌局上负责抽��,赵某也经常去,有时结束后赵某叫张某1给参赌的人发点“喜面”,张某1会给参赌人员发二三百元不等,所以他想这个场子是赵某的。还有一次他的钱输光了,走的时候他向张某1要二三百元加油钱,张某1没说话,赵某就说“给他吧”,张某1就给了他驾驶员300元,他向张某1借钱,张某1都借给他,有的人借不到钱,就会和赵某讲,赵某就会让张某1借钱。2014年11月中旬,张某1叫他到鼎盛浴池二楼去赌钱,张某1说这个赌局是其开的,他没看到赵某到过这个赌局来,他在赵某家工地上打桩。3、证人张某1的证词,证明他在刘某11家中和鼎盛浴室聚众赌博,一般是以斗牛、推牌九方式进行,他提供牌九和扑克牌,每场输赢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他按5%的比例从赢钱人处抽头。2014年11月份,因为他住在鼎盛浴室二楼,很多洗澡的人找到他,他就开设��赌局,以牌九或者斗牛的方式赌钱,按5%比例抽头。这个赌局开了不到一个星期,他和郑某发生矛盾,郑某将赌局的桌子掀了。因为赵某和他是好朋友,他就将情况告诉了赵某,想通过赵某让郑某不要闹了,后来赵某怎么处理他不知道。刘某13、刘某12帮其抽头,刘某13、刘某12等人还在赌局上放高利贷。赌局上的人钱输光了就向其借钱,其就借给他们并记在账本上,“+”代表借的钱、“-”代表已还的钱。账本上都是账面上的数字,赌局上还有人借钱没还,算下来他还亏损。账本等物品和抽头的钱他交给陈某11保管。赌局上参赌的人员都是以在赵某工地上做事的人为主,在刘某11家开设赌局,刘某11是他的合伙人。4、证人刘某11的书面证词,证明他曾是赵某的驾驶员。2014今年春节前一天下午,他和张某1、江某、唐某某等人在鼎盛浴室洗澡,张某1提议到他们家赌钱。后唐某某、江某等人就到他们家打麻将,前一两次输赢比较小,没有抽头,后来人慢慢多了,他和张某1正式在他家开了赌局,参赌人员很多和赵某都有业务上的往来,他在赌局上负责端端茶倒倒水,张某1按照5%抽头。这个赌局是他和张某1做起来的,张某1经手算账抽头。江某、唐某某等人都是张某1叫去的,后来在板浦街喜欢赌博的人都知道这个赌局,到时间点就会自动过来。参赌人员越来越多,张某1和陈某11没有这个能力和资金来支撑,所以这个这个赌局是赵某的。参赌人员少的时候赵某会让张某1联系人,赵某经常在赌局上会说“你们放心在这边玩,安全,没有什么事情,有事情我负责”等类似的话。有一次谭某要打参赌人员韩某,他就将情况告诉赵某。赵某能管住谭某,他才告诉赵某。唐某某有挖掘机,一直在赵某的工地做工程,江某是买黄沙的,一直为赵某的工地提供黄沙,小宋是宗堂搅拌站的,为赵某开发的小产权房提供混凝土。5、证人陈某11证言,证明2014年春节前,张某1组织人在刘某11开了一个赌局,赌局上人大多数都是张某1联系的,后来这个局成型了,每天到点了赌钱的人就自动来了,经常坐庄的人有唐某某、何某等人,这些人都和赵某的工程有业务上往来。张某1找他来帮忙抽头,张某1还有专门的记账本,刘某12、刘某13也会帮忙抽头。抽头的钱有时放在他面前,有时放在张某1面前,张某1把钱以高利贷的形式放给坐庄的人。赵某也会给他三五百块钱用用。他没看过赵某在赌局上赌钱,每天下班后都会到刘某11家帮赵某挂降血脂的吊水。赵某基本天天都来,有时赵某看来的人少就说“怎么还没开始呢?人呢?快打电话”,之后张某1就联系赌钱的人过来。在刘某11家开赌局时的一天��午,赵某打电话叫他借10万块给韩某,他说没这么多钱,韩某还欠很多赌债,不能借这么多。赵某让他想办法,他就联系了张某1,后张某1送给他8万元钱。后他将该款以3分利息借给韩某。赵某让他借钱给韩某是因为他经常会帮张某1保管抽头的钱,赵某认为他手里有抽头的钱。同时他是局外人,到时向韩某要钱也好要。2014年11月中下旬,张某1在鼎盛浴池二楼开了一个赌局,这个赌局是张某1在管理,具体谁组织的他不知道。6、证人刘某13的证言,证明他父亲刘某11家开了一个赌局,参赌的人都听赵某的。开始人少的时候,赵某会喊张某1来参赌,抽头钱被张某1拿走了,张某1不在时钱给陈某11。他和谭某也帮忙抽头。赵某经常去赌局转转,在赌局放高利贷要赵某点头同意。7、证人刘某12的证言,证明赌局是张某1组织的,主要负责召集参赌���人和赌局上抽头,他父亲刘某11提供场地,陈某11会帮赵某在赌局上挂吊水。赵某一般不轻易到赌局来,赵某来了证明其和张某1关系不一般。8、证人谭某证言,证明2014年11月的一天,赵某打电话给他说郑某将鼎盛洗浴楼赌局上的桌子掀了,让他去看看。他就和时某找到了郑某,郑某向张某1赔礼道歉。过来两三天,派出所的人对鼎盛浴室进行检查,张某1就怀疑是郑某举报。后来朱某和郑某发生了斗殴。2014年春节前后,赵某还在刘某11家设过赌局,张某1负责抽头,有时他帮张某1打腰,赵某经常去赌局看看,但不赌钱。9、证人郑某证言,证明2014年春节前一个多月开始,赵某在刘某11家开了一个赌局,那时候他经常去玩,赵某一般都在,刘某13和张某1负责抽头,刘某11是提供场地,赌钱人很多和赵某有业务往来。10、证人时某证言,证明当时郑某将鼎盛浴室的赌桌掀了后,郑某打电话给赵某道歉。因为张某1和赵某关系好,怕赵某回来找郑某麻烦,他听说赌局是张某1开的。11、证人梅某证言,证明他负责照顾赵某的日常生活。2014年春节前后张某1和赵某在刘某11家一起开了赌局,张某1负责在赌局上抽头并联系人来赌博,赵某经常来赌局转转,有时看人少就会让张某1喊唐某某等人来赌钱,有时参赌的人钱输光了会和赵某说,赵某就会叫让参赌的人找张某1借钱。他也会陪赵某去刘某11家,他们常去有看场子的目的,朱某等人没事也过来转转,就没有人敢闹事了。鼎盛浴池二楼赌局据他所知是张某1开的,赵某没参与。郑某掀赌桌,他认为是张某1和赵某关系好,有什么事都告诉赵某。12、证人于某、丁某、李某、赵某的证言,证明郑某将鼎盛浴室赌局的赌桌掀了。13、证人宋某证言,证明2014年春节前后的一天,何某喊他和江某及等宗堂搅拌站的人去刘某11家赌钱,抽头的人他不认识,他输钱后通过赵某借了钱,后来他知道这个赌局是赵某开的,因为借的钱暂时还不了,他就和赵某说等等再还,赵某说没事。赵某在赌局上比较管事,有人大声说话了赵某都会及时制止,赌局上都比较尊重赵某,听赵某的话。14、证人穆某1证言,证明他听刘某13说其家的赌局是赵某开的,他每一次去赌钱赵某都在,赵某在赌局上会说“赌局很安全,放心的玩”之类的话,如果赌钱的人吵起来赵某会制止。15、证人陈某12证言,证明刘某11家的赌局可能是张某1开的,也可能是赵某开的,也可能是刘某11和张某1,赵某一起开的。鼎盛二楼的赌局张某1负责管理和打腰,他估计是张某1开的。16、证人乔某证言,他曾在刘某11的���局上参赌,赵某也经常来,徐某、朱某、谭某也偶尔过来,但是不赌钱。赌局谁组织的他不清楚,他是听唐某某等人介绍才去的。鼎盛浴池赌局是张某1在管理,具体谁组织的他不知道,17、证人韩某的证词,证明2014年春节前后的一天,刘某12多次打电话让他赌博,他到了之后看到现场有赵某、张某1、唐某某、谭某、刘某13等人,其中张某1、谭某等人负责抽头。他欠刘某12、刘某13的高利贷,他就打电话给赵某,赵某让他到刘某11家。到了之后赵某就打电话给陈某11,让陈某11借8万元给他。还有一次,他和谭某在刘某11家发生冲突,第二天刘某11告诉他赵某已经说过谭某了,让他继续去赌钱。刘某11家的赌局是赵某开的,赵某经常在赌局上说“你们尽管玩,抓了有我了”,刘某11、刘某12也经常说“如果你们被抓了,罚多少都算赵某的”。18、证人高���的证言,证明她曾和韩某一起到刘某11家赌博。19、辨认笔录,系刘某11对华茂花园3号楼二单元101室进行辨认。上述证据均经庭审质证,客观、真实,来源合法,并能相互印证,均具证明效力,本院予以确认。二、窝藏2014年12月底,被告人唐某某在明知被告人赵某和张某1、刘某12(以上二人均已判刑)涉嫌赌博等犯罪要到外地躲避公安机关追查的情况下,仍为赵某、张某1、刘某12等人提供车辆,并开车帮助赵某等人先后逃匿至深圳市、杭州市、上海市等地。就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出示了下列证据。1、被告人唐某某的供述,证明2014年12月24日他遇到刘某12,刘某12说其弟弟刘某13因为开赌局被抓,要出去躲几天,他就将刘某12送到灌云。25日下午,赵某用一个陌生号码联系他,让他开车至杨集的高速路口。他就驾驶赵某的车过去,不久赵某打电话给他,得知情况后赵某又让他换自己的车,后他驾驶自己的长城越野车接到赵某。赵某得知刘某12在灌云后,就让他联系刘某12。赵某让他先到一个居民楼接到张某1,然后刘某12开他的车,他们四个人一路向南开。赵某让他出去是因为郑某和张某1发生矛盾后引起了打架或赌博等事情,赵某可能听到风声,要出去躲躲。26日凌晨,他们来到浙江,他接着开车至福建一个叫赵家堡的地方。赵某用他的身份证买了很便宜的手机。赵某害怕公安局通过手机发现其行踪,就没有带自己的手机和卡,在他们外出期间赵某买了七八个手机,一般打了几个电话后就扔掉了。后来他们到了深圳,赵某让他讲车停在一个宾馆的停车场,再一起打的到另一个宾馆住,两个宾馆相差三十公里,这样做的目的也是害怕公安机关会找到他们。他们开房间都是用出租车驾驶员的身份证,害怕暴露自己的行踪。他和赵某出来躲了那么长时间,就不想和赵某等人在一起了。他们就决定到杭州换车,他借用了妻子弟弟的车到了上海。然后用出租车驾驶员的身份证登记了宾馆,赵某告诉他们其已经被网上通缉了。后梅某也到了上海,接着他们到了南京,然后赵某和梅某就离开了。后他和张某1、刘某12就回连云港了。他们一路上的费用都是赵某出的钱。2、被告人赵某的供述,证明2014年12月,他知道自己被公安机关通缉,就不敢回板浦。他就让张某1联系唐某某。他和唐某某、刘某12、张某1等人一路到了深圳,后又到了上海,接着到了南京,后唐某某和张某1就回板浦了。3、证人梅某的证词,证明2014年底,板浦街上张贴了赵某的悬赏通告,他就知道赵某被公安机关通缉了。他待在家里没事干,2015年1月��的一天,赵某工地上一个叫“红某”的人驾驶赵某的轿车带他至上海,他先后见到刘某12、唐某某和赵某。他和赵某等人在上海待了四五天,赵某就让他们去南京,到了南京后他带着赵某去找霍某,赵某在南京明基医院住院治疗。后霍某驾车将他和赵某等人送至无锡,后霍某又开车将他们送回板浦。4、证人霍某的证词,证明2015年1月上旬的一天,梅某用一个陌生号码联系他,他见到赵某和梅某后,赵某说身体不舒服,他就将赵某送到明基医院,梅某负责照顾赵某。梅某告诉他赵某被公安机关通缉,后他讲赵某等人送至无锡,几天后他讲赵某等人从无锡送回连云港。在此期间,他帮赵某买过两部手机。他还用同事的身份证给赵某就医时使用。5、证人刘某12的证词,证明2014年12月24日晚,他得知刘某13因为赌场上的事被抓。在路上他碰巧遇到唐某某��车,他就和唐某某说感觉公安机关要抓他,他就让唐某某将他送至灌云。25日晚唐某某联系他去不去外地,他说去。他在唐某某的车上还看到赵某、张某1和梅某,唐某某将梅某送回板浦,还将自己的手机留了下来。赵某说往宁波方向开,到了杭州后赵某说去深圳,到了福建他们用唐某某的身份证买了一部手机和卡。进了广东后赵某打了一两个电话,大概内容是让对方找两张身份证,后他们用别人的身份证入住宾馆。27日他们又重新购买了手机和卡,没有进行登记。他联系家人,得知赵某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然后他讲情况告诉赵某,车上的四个人都知道。他们就觉得开唐某某的车不安全,就觉得换车,唐某某说有亲戚在杭州,后他们开唐某某亲戚的车到了上海。在上海待了几天后,他们打黑车到启东,通过赵某在启东的朋友租了一辆车,后他们驾车回到板浦,得知���某1也被上网通缉。他们就赶回上海。后赵某就让梅某也到上海,后他们到了南京等地,后赵某安排他用租的车送张某1和唐某某回板浦。上述证据均经庭审质证,客观、真实,来源合法,并能相互印证,均具证明效力,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另有如下综合证据,证明本案相关情况:发破案经过、到案经过证明本案侦破及被告人到案情况;户籍证明,证明被告人赵某、唐某某的年龄等自然情况;情况说明、立案决定书、拘留证、逮捕证、询问笔录、讯问笔录,证明被告人赵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情况;本院(2015)海刑初字第00466号刑事判决书,证明张某1等人被判刑情况。对被告人赵某提出的第1点辩解意见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第1点辩护意见,经查,刘某11与张某1均证实经双方协商后在刘某11家设立赌局,公诉机关未能提供赵某���何指使张某1组织该赌局的证据,未能提供由赵某掌握、支配赌资的证据,未能提供赵某从该赌局获利的证据,但被告人赵某明知张某1等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而为其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故对该辩解意见本院依法予以采纳;对被告人赵某提出的第2点辩解意见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第2点辩护意见,经查,公诉机关虽提供郑某、谭某等人供述证明起诉书指控的第2起犯罪事实,但陈某12、乔某、时某、梅某等人均证实该赌局是张某1经营,且无进一步证据证明赵某在鼎盛浴室赌局出没,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指使张某1等人实施该起犯罪的证据不足,本院不予认定,故对该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对其辩护人提出的第3点辩解意见,经查,被告人赵某虽于案发后主动至公安机关,但其未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不宜认定其构成自首,但���案发后主动归案,且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时将酌情从轻处罚,故对该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对其辩护人提出的第4点辩护意见,与本院查明事实相符,本院依法予以采纳;对其提出的第5点辩解意见,综合全案情节,不宜对被告人赵某免予刑事处罚,故对该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纳。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伙同张某1等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唐某某明知他人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均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指使张某1等人在刘某11家聚众赌博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但被告人赵某明知张某1等人在刘某11家聚众赌博,而提供帮助,被告人赵某与张某1等人共同实施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指控被告人赵某实施起诉书指控第2起赌博犯罪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公诉机���指控被告人唐某某犯窝藏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赵某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是立功,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唐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唐某某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赵某、唐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对被告人赵某、唐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赵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罚金已预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被告人唐某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茆 翔人民陪审员 李 玲人民陪审员 仲玲艳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王 璐法律条文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三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第二款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第三款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