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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381刑初275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7-05-09

案件名称

被告人徐魏东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公主岭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徐魏东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吉0381刑初275号公诉机关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徐魏东,男,住吉林省公主岭市。因涉嫌盗窃,于2017年3月4日被公主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公主岭市看守所。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以公检刑检公诉刑诉〔2017〕2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魏东犯盗窃罪,于2017年4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理,于2017年4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薛跃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徐魏东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3月3日7时许,在公主岭市某某网吧二楼,被告人徐魏东趁张某及张某某熟睡之机,将放在张某及张某某身边电脑桌上的包盗走,包内有苹果6S手机一部、数据线、打火机、工商银行卡一张、借条、口罩、手包、身份证及现金人民币50余元。经公主岭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被盗苹果6S手机价格为人民币1900元,其他物品价格正在鉴定之中。案发后,被告人徐魏东被抓获归案。被告人徐魏东在开庭审理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3日1时许,在本市某某网吧二楼,被告人徐魏东趁张某及张某某熟睡之机,将放在张某及张某某身边电脑桌上的包盗走,包内有苹果6S手机一部、数据线、打火机、工商银行卡一张、借条、口罩、手包、身份证及现金人民币50余元。经公主岭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证,被盗苹果6S手机价格为人民币1900元,旧苹果iphone手机非原厂数据线(金色)一条,能正常使用,价格5元,其他物品损坏、无法正常使用不予受理。案发后,被告人徐魏东被抓获归案。上述犯罪事实扣押决定书及发还清单,有到案经过,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证人张某1、孙某某的证言,失主张某某、张某的陈述,被告人徐魏东的供述,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辨认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光盘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以秘密手段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魏东犯盗窃罪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徐魏东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构成坦白,且赃物已返还失主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第五十二条及第五十三条(罚金),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坦白)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徐魏东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此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7年3月4日至2017年8月3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代理审判员  孙美玉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赵 璐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