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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1223执13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7-11-11

案件名称

许某申请胡某某合伙协议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宕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宕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1223执13号许某与胡某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0000元。本院已于2017年4月21日将该款转付给许某。至此,许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郭 君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安玉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