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1223执13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7-11-11
案件名称
许某申请胡某某合伙协议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宕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宕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1223执13号许某与胡某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0000元。本院已于2017年4月21日将该款转付给许某。至此,许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郭 君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安玉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