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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203执恢54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7-05-03

案件名称

刘桂元与谢爱国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3执恢54号申请执行人刘桂元,女,1964年9月7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县人,个体经营户,户籍地湖南省株洲县,现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被执行人谢爱国,男,1968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龙山县人,个体经营户,户籍地湖南省龙山县。刘桂元与谢爱国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