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203执恢54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7-05-03
案件名称
刘桂元与谢爱国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3执恢54号申请执行人刘桂元,女,1964年9月7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县人,个体经营户,户籍地湖南省株洲县,现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被执行人谢爱国,男,1968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龙山县人,个体经营户,户籍地湖南省龙山县。刘桂元与谢爱国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