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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1524民初37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汪仁东与陈福强、闵长珍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金寨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寨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汪仁东,陈福强,闵长珍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皖1524民初37号原告:汪仁东,男,汉族,1973年2月3日出生,住安徽省金寨县。被告:陈福强,男,汉族,1970年9月15日出生,住安徽省金寨县。被告:闵长珍(陈福强妻子),女,汉族,1970年2月1日出生,住安徽省金寨县。原告汪仁东与被告陈福强、闵长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汪仁东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福强、闵长珍经本院公告送达出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汪仁东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陈福强、闵长珍偿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3月11日按年利率18%计算至还清之日止)。事实和理由:2014年3月10日,经朋友介绍,被告陈福强因工程资金周转需要,向其借款20万元,并约定月息1.5%,后经多次催要没有偿还。闵长珍系陈福强妻子,应当共同承担偿还责任。陈福强、闵长珍未辩称。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4年3月10日,被告陈福强因工程周转需要资金,经祝儒常介绍,立据借汪仁东20万元,借据载明:“今借到汪仁东现金20万元整,息1.5%.”。3月11日,汪仁东分两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付20万元给陈福强。上述事实,有借条、银行转账凭证、手机短信在卷佐证,足以认定。本院认为,陈福强和汪仁东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应当受到法律保护。陈福强借款时与闵长珍是夫妻关系,且借款用于生产经营,是为了家庭生活,虽以个人名义负债,但闵长珍作为妻子有共同清偿的义务。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陈福强、闵长珍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汪仁东借款20万元及利息(自2014年3月11日起利率按年18%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08元,由被告陈福强、闵长珍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胡家栋人民陪审员  张菊如人民陪审员  方运俭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杜 超附一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附二本院标的款账户:(1)案款账户:开户名:金寨县人民法院机关案款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账号:10090436889001000124016(1)诉讼费账户:开户名:金寨县人民法院机关诉讼费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账号:10090436889001000124026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