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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303执3476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8-05-30

案件名称

项光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执行决定书

法院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温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浙0303执3476号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项光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罚金执行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项光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项光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