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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08刑初75号

裁判日期: 2017-04-21

公开日期: 2018-06-24

案件名称

王某某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某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粤0308刑初75号公诉机关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某某,男,1978年6月1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系个体户,现住深圳市龙华区,户籍地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12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17年3月16日被再次取保候审。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深盐检刑诉〔2017〕6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7年4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泉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1月中旬,被害人张某联系被告人王某某定制其家里的楼梯护栏,双方因价格原因没有洽谈成功。11月28日16时许,被告人王某某与张某相约来到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万科东海岸2期出入口处取回楼梯护栏样式资料,到16时4分,张某带着资料来到该处,因急着回家,在向马路对面相距数十米远赶来的王某某示意后,将手中资料丢在地上转身离开,王某某赶到后捡起资料并骂了张某一句,张某听到后返回到王某某身前,张某先后用脚踢了王某某的身体两次,王某某则跑到马路对面的中原地产门口,张某从路上捡了一块半截的红砖追过去,继续对王某某拳打脚踢,王某某则用拳头回击张某,双方对打起来,期间王某某打到张某的鼻子,致使张某双侧鼻骨骨折流血。当天16时6分左右,两人被保安员及周边群众拉开,张某遂报警。经深圳市盐田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王某某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2016年12月16日,被害人张某因本案殴打他人行为被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以上事实,被告人王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经当庭举证、质证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处警经过和取保候审法律文书等材料,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及物品照片辨认材料,病历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人身份信息资料,证人王某的证言,被害人张某的陈述,被告人王某某的供述与辩解,公(盐)鉴(法临)字【2016】0977、0965号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及鉴定意见通知书,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和现场照片,万科东海岸监控录像光盘及视频截图,讯问录像光盘及视频截图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某在归案后及庭审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本案事发偶然,且被害人对案件发生及激化存在明显过错,酌情对被告人王某某予以从轻处罚。本院综合考量被告人王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决定对其适用缓刑。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李  欣  怡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傅君燕(兼)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