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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84执恢204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6-09

案件名称

李剑波、康月梅、祈星、施惠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恢204号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剑波、康月梅、祈星、施惠兰:关于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剑波、康月梅、祈星、施惠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500000.00元,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500000.00元。至此,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0)门工民初字第046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