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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27刑辖3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8-15

案件名称

关于胡兴安玩忽职守一案指定管辖决定书

法院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玩忽职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7)黑27刑辖3号新林区基层法院:关于犯罪嫌疑人胡兴安玩忽职守案,现已侦查终结。因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建议本院指定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案指定你院审判。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抄送: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