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1225民初1433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9-20
案件名称
莫继强与莫继申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莫继强,莫继申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皖1225民初1433号原告:莫继强,男,1972年3月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阜南县。被告:莫继申,男,1966年9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阜南县。原告莫继强与被告莫继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被告莫继申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李泽民人民陪审员 胡XX人民陪审员 翟士礼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书 记 员 王亚军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