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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0502执62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6-22

案件名称

魏晓玲与杨彦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0502执62号本院在执行(2017)甘0502执62号魏晓玲与杨彦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彦武已自动履行完毕本院作出的(2015)天秦民一初字第266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