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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581刑初423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6-23

案件名称

林良芳赌博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石狮市���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狮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林良芳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全文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闽0581刑初423号公诉机关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林良芳,男,1971年2月7日出生于福建省仙游县,汉族,小学文化,个体户,住仙游县。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16年8月4日被羁押,同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4日被取保候审,2017年3月27日被逮捕。石狮市人民检察院以狮检公刑诉〔2017〕40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林良芳犯赌博罪,于2017年3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尤鑫洋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林良芳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6月起,被告人林良芳在石狮市灵秀镇聚贤路45号美多佳便利店内,利用香港“六合彩”进行非法揽注猜码牟利。2016年8月4日,公安人员在上述地点抓获被告人林良芳并扣押“六合彩”单据22张及赌资人民币4330元、1个U盘、1部手机。经查,本案累计参赌人数已达20人以上。公诉机关认定上��事实的证据有证人证言、书证、检查、辨认笔录及被告人林良芳的供述。据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良芳的行为已构成赌博罪,提请本院依法判处。法庭上,被告人林良芳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承认其有以销售“六合彩”方式聚众赌博的行为,但辩称其销售“六合彩”的对象未达20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良芳于2016年6月起,在石狮市灵秀镇聚贤路45号美多佳便利店内,以“六合彩”方式进行非法揽注猜码,聚众赌博。2016年8月4日,公安人员在上述地点抓获被告人林良芳,并从现场到扣押“六合彩”单据22张、赌资人民币4330元、1个U盘及1部手机。经查,向被告人林良芳购买“六合彩”进行的参赌人员达20人以上。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公��机关工作说明及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证实公安人员于2016年8月4日接群众举报,对石狮市灵秀镇聚贤路45号便利店内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正在书写“六合彩”清单的被告人林良芳,并扣押赌资人民币4330元。“六合彩”对账单21张、盘点清单1张。2、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及扣押清单,证实公安人员从林良芳处扣押赌资人民币4330元,OPPO牌R9手机1部、U盘1个。3、证人张某证言,证实2016年8月4日21时许,他刚到林良芳的美多佳便利店内的准备下注买“六合彩”,民警就过来检查了。2016年4月份他就有听其他人说该林良芳有在销售“六合彩”了。4、证人程某证言,证实2016年8月4日21时许,他到美多佳便利店内看别人买“六合彩”,他刚去的时候有看到一个女的找林良芳下注。5、证人黄某证言,证实2016年8月4日21时,他和朋友到美多佳便利店内看热闹,进去的时候看到林良芳坐在桌子上,桌面放着一些填好的“六合彩”码单和码报,旁边又几个人在看“六合彩”码报,没多久,警察就过来检查了。证人廖某证言所证实的内容与证人黄某证言的内容基本一致。6、“六合彩”销售单据22张,其中21张填写的日期为2016年8月4日,1张的填写日期为2016年7月19日。7、盘点清单,证实2016年8月4日,被告人林良芳销售“六合彩”的情况。8、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及聊天记录提取报告,证实微信昵称为“美玲”、“老施”、“爱尔雨”、“周小娇”、“光头”、“石狮市丹婉苓服装厂”、“良德”、“清勇”、“陈峰”、“香米”、“陈文家”、“联合消���陈建明”、“施新海”、“罗金”、“新宜兴(王霞)”、“李国民”、“狼派格服饰商行135××××9525”、“妈祖海鲜排挡”等人曾向被告人林良芳购买“六合彩”。9、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林良芳的身份情况。10、被告人林良芳的供述,证实其从2016年6月份开始销售“六合彩”。有些人是直接到店里面开单购买“六合彩”的,有些是通过手机微信购买的。到店里开单购买的人和通过手机微信购买的人都是不同的。2016年8月4日被扣押的21张“六合彩”销售单据约是七、八个人到店里购买的。上述证据经法庭举证、质证,本院予以采信。关于被告人林良芳提出其销售“六合彩”的对象未达20人的辩解,经查,被告人林良芳通过手机微信及现场开单两种方式销售“六合���”,根据公安人员从被告人林良芳处扣押的手机中所提取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过手机微信向其购买“六合彩”的人员已达18人,而据其供述,2016年8月4日现场所扣押的21张“六合彩”销售单据为7至8人所购买,综上,可以证实被告人林良芳销售“六合彩”的对象已达20人以上,因此,被告人林良芳的该项辩解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信。本院认为,被告人林良芳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六合彩”方式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林良芳基本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林良芳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3月27日起至2017年5月25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扣押在公安机关的赌资人民币四千三百三十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OPPO牌R9手机一部,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石狮市公安局依法处理。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颜  良  伙审 判 员 尤  祖  荣代理审判员 ���许鸿源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书 记 员 李  丽  琼附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PAGE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