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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606民初4397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9-13

案件名称

关安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关安云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606民初4397号,该公司员工。原告:广东金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古鉴龙良路龙湖新城2号康格斯花园一期2座P1号铺。,该公司员工。法定代表人:叶伟雄。,该公司员工。委托代理人:卢伟明,罗壕全被告:关安云,男,1986年06月12日出生,汉族,住广西桂林市七星区,本院在审理原告广东金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关安云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诉讼中,由于被告关安云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判员  张高龙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书记员  王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