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283执恢216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5-05
案件名称
青岛中奥体育专用地板有限公司、内蒙古蒙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平度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度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青岛中奥体育专用地板有限公司,内蒙古蒙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283执恢216号申请执行人青岛中奥体育专用地板有限公司,住所地平度市青岛路639号。组织机构代码706486348法定代表人王月耀,经理。被申请执行人内蒙古蒙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园南路158号。组织机构代码70120553法定代表人邸富胜,总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中奥体育专用地板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内蒙古蒙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现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被申请执行人已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2015)平商初字第197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雷敬日审判员 宋伟键审判员 郭海雷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书记员 刘 坤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