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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2626执109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12-1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曾杰睿与被申请执行人唐世超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丘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丘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曾杰睿,唐世超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云南省丘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2626执109号申请执行人曾杰睿,男,1977年9月17日,住丘北县。被执行人唐世超,男,1985年10月17日生,住丘北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曾杰睿与被申请执行人唐世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唐世超所有的财产尚在评估、拍卖阶段,短时内不能变现,且申请执行人曾杰睿于2017年4月20日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李军臣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书记员  陈奕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