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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813民初866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6-03

案件名称

866黄胜旺与洪泽县增旺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洪泽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洪泽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胜旺,洪泽县增旺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案由

股东知情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苏0813民初866号原告:黄胜旺,男,汉族,1960年7月4日生,公司股东,住福建省邵武市。委托诉讼代理人:黎成龙,江苏泽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洪泽县增旺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岔河镇岔河村三组。法定代表人:王霖,该公司董事长。原告黄胜旺与被告洪泽县增旺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6日立案。原告黄胜旺于2017年4月20日以自愿庭外协商处理双方争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胜旺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黄胜旺负担。审判员  刘林厚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书记员  陈 禹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