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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723民督203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5-26

案件名称

乾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李振江申请支付令

法院

乾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乾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乾安县人民法院不 予 受 理 支 付 令 申 请 通 知 书(2017)吉0723民督203号乾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你方请求本院向李振江发出支付令的申请书,本院于2017年4月17日收到。经审查认为,你方的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条件,本院决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