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781执73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4-27
案件名称
王立臣与铁力市集佳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铁力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铁力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立臣,铁力市集佳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781执73号申请执行人王立臣,男,1981年11月9日出生,现住铁力市。被执行人铁力市集佳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耀斌,职务经理。本院在执行王立臣与被执行人铁力市集佳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执行一案中,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暂无法执行,申请人对本院认定被执行无财产可供执行表示认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张正杰代理审判员 赵 利代理审判员 杨艳国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书 记 员 刘泷文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