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722民初字第200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12-06
案件名称
原告时春英与被告孙洪昆;聊城市瑞达物流有限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单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单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 来源: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12-06
原告时春英与被告孙洪昆;聊城市瑞达物流有限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单县人民法院
单县
民事案件
一审
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