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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1102执224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史丽丽与毛斌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盘锦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史丽丽,毛斌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辽1102执224号申请执行人史丽丽。被执行人毛斌。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史丽丽与被执行人毛斌(2016)辽1102民初1675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毛斌已作出还款计划,属分期履行。因申请执行人史丽丽无法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毛斌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在2017年3月9日向本院申请中止本案的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2016)辽1102民初1675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待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王革生人民陪审员  刘荣胜人民陪审员  陈仲薇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书 记 员  李 智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