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823民初58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6-23
案件名称
李联玉、严桂英等与俞锦彪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杭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联玉,严桂英,庄梅珠,张海华,张煜颖,俞锦彪,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中心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