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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0804民初160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8-22

案件名称

原告许某诉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荆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许某,张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鄂0804民初160号原告:许某,女,1986年8月28日出生,住荆门市东宝区。被告:张某,男,1985年11月17日出生,住荆门市掇刀区。(离婚案件不公开上网)审判员  何国华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书记员  邱 波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