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406执382-6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4-26
案件名称
胡传明与徐之广、苏素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潘集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7)皖0406执382-6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淮南分行:兹因申请执行人胡传明与徐之广、苏素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须向你行查询被执行人徐之广、苏素红的存款,特派我院王育鸿、倪刚前往你出处,请予协助执行为盼。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