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804民初280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8-22
案件名称
原告吴某诉被告闵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荆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某,闵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鄂0804民初280号原告:吴某,女,1983年10月9日出生,住荆门市牌楼镇。被告:闵某,男,1979年6月23日出生,住荆门市掇刀区。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立平,女,荆门市掇刀区白庙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勤,女,荆门市掇刀区白庙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离婚案件不上网)审判员 何国华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书记员 邱 波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