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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0804民初280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8-22

案件名称

原告吴某诉被告闵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荆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某,闵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鄂0804民初280号原告:吴某,女,1983年10月9日出生,住荆门市牌楼镇。被告:闵某,男,1979年6月23日出生,住荆门市掇刀区。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立平,女,荆门市掇刀区白庙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勤,女,荆门市掇刀区白庙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离婚案件不上网)审判员  何国华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书记员  邱 波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