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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329民初729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6-09

案件名称

程某与吕某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伊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伊川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程某,吕某

案由

婚约财产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329民初729号原告:程某,男,1978年10月22日生,汉族,住伊川县。被告:吕某(吕佳洁),女,1990年2月13日生,汉族,住伊川县。本院在审理原告程某诉被告吕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7年4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吕佳洁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程某撤回对被告吕某的起诉理由正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程某撤回对被告吕某的起诉。案件受理费776元,减半收取388元,由原告程某负担。审判员 王 磊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书记员 王亚甜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