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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322执保19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6-12

案件名称

湖南省新化县有色金属铸造厂与欧中平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1322执保19号湖南省新化县有色金属铸造厂、欧中平:本院执行的湖南省新化县有色金属铸造厂与欧中平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保全事项已全部实施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审 判 长 罗 荣代理审判员 聂 俊人民陪审员 曾作甫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代理书记员 颜安琪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