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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5执98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周长江与被执行人胡凤玉、胡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江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永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5执98号申请执行人周长江,男,1979年9月9日出生,住江永县。被执行人胡凤玉,女,1964年9月1日出生,住江永县。被执行人胡辉,男,1974年5月13日出生,住江永县。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周长江与被执行人胡凤玉、胡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胡凤玉、胡辉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2016)湘1125民初1154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