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581执2234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黄文俊与王扶芹、黄文国、黄文伏婚姻家庭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林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林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文俊,王扶芹,黄文国,黄文伏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581执2234号申请人黄文俊,男性,1972年5月2日出生,住。被执行人王扶芹,女性,住。被执行人黄文国,男性,住。被执行人黄文伏,男性,住。本院在执行黄文俊与王扶芹、黄文国、黄文伏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已为申请人办理过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豫0581民初3848号民事调解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彭国喜审判员 王永青审判员 石建青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书记员 郭广鑫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