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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0581执2234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黄文俊与王扶芹、黄文国、黄文伏婚姻家庭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林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林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文俊,王扶芹,黄文国,黄文伏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581执2234号申请人黄文俊,男性,1972年5月2日出生,住。被执行人王扶芹,女性,住。被执行人黄文国,男性,住。被执行人黄文伏,男性,住。本院在执行黄文俊与王扶芹、黄文国、黄文伏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已为申请人办理过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豫0581民初3848号民事调解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彭国喜审判员  王永青审判员  石建青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书记员  郭广鑫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