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785执696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5-24
案件名称
王照明、林善溪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高密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高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照明,林善溪,高密市万友劳保用品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785执696号申请执行人王照明。被执行人林善溪。被执行人高密市万友劳保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王照明与林善溪、高密市万友劳保用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申请执行人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16)鲁0785民初4120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付深平审判员 田作坤审判员 张坤涛二〇���七年四月二十日书记员 李百朋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