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306执恢559号之三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8-01-23
案件名称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基财、温秀红等保险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基财,温秀红,温秀真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文书内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粤0306执恢559号之三申请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号新闻大厦20层。负责人郭振雄。被执行人温基财,男,汉族,1965年8月25日出生,户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被执行人温秀红,女,汉族,1968年4月4日出生,户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被执行人温秀真,女,汉族,1957年1月28日出生,户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申请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温基财、温秀红、温秀真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33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本案申请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撤销对被执行人温秀真的执行申请,声明放弃对温秀真的债权,并向我院提出解除对温秀真银行账户的冻结的申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撤销对被执行人温秀真的执行申请,符合终结执行的条件,可以对被执行人温秀真做终结执行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对本案被执行人温秀真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孙志亭审判员 叶仕平审判员 陈锦明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书记员 张 坤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合议庭评议笔录案由:保险合同纠纷评议时间:2017年04月20日评议地点:本院执行局合议庭成员:审判长孙志亭、审判员叶仕平、审判员陈锦明承办人:叶仕平书记员:张坤评议记录:孙:现在开始评议申请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温基财、温秀红、温秀真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先由承办人介绍案情。叶:申请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温基财、温秀红、温秀真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33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此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申请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撤销对被执行人温秀真的执行申请,声明放弃对温秀真的债权,并向我院提出解除对温秀真银行账户的冻结的申请。本人认为,该案可以对温秀真做终结执行结案处理,妥否?请合议庭其他成员评议。陈:我认为在执行过程中,本案申请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撤销对被执行人温秀真的执行申请,声明放弃对温秀真的债权,并向我院提出解除对温秀真银行账户的冻结的申请。可予以终结,因此同意承办法官的意见。依法可对温秀真以终结执行作结案处理。孙:本案现查无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可供本案执行的有效财产线索,依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人同意以上意见,可对温秀真以终结执行作结案处理。合议庭评议结果:一致同意,对本案被执行人温秀真终结执行。合议庭成员签名: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变更被执行人相关信息的函(2017)粤0306执恢559号(2007)深宝法执字第1045号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温基财、温秀红、温秀真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以(2017)粤0306执恢559号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温基财、温秀红、温秀真相关执行信息已录入信用征信系统。该案现已对温秀真终结执行。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第四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现通知贵行将(2017)粤0306执恢559号、(2007)深宝法执字第1045号中被执行人温秀真相关信息中“未执行完毕”更改为“终结执行”。附:结案通知书一份联系人:深圳市宝安人民法院执行局叶仕平电话:0755-29997679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审批表案号
 
 
 (2017)粤0306执恢559号
 
 
 承办人
 
 
 叶仕平
 
 
 
 
 申请执行人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温基财、温秀红、温秀真
 
 
 
 
 立案时间
 
 
 2017年2月23日
 
 
 执行标的额
 
 
 7110.27元及利息
 
 
 实际到位金额
 
 
 0
 
 
 
 
 结案方式
 
 
 □执行完毕 □终结执行 □销案 □不予执行 □驳回申请
 
 
 
 
 财产查控措施
 
 
 □ 未查控
 □ 已解除
 
 
 摘除信用网
 
 
 □ 是
 □ 否
 
 
 摘除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 未纳入
 □ 已摘除
 
 
 
 
 人身限制措施
 
 
 □ 未限制
 □ 已解除
 
 
 文书上网
 
 
 □ 是
 □ 否
 
 
 结案信息录入《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系统》
 
 
 □ 是
 □ 否
 
 
 
 
 承办人意见
 
 
 备 注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