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0103执250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王燕萍申请刘欣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250号申请执行人:王燕萍被执行人:刘欣本院执行的王燕萍申请刘欣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我院扣划存款,金额为9750元,案款已经扣划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终结方式结案。审判员 南文红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书记员 李龙德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