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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0103执250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王燕萍申请刘欣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250号申请执行人:王燕萍被执行人:刘欣本院执行的王燕萍申请刘欣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我院扣划存款,金额为9750元,案款已经扣划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终结方式结案。审判员  南文红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书记员  李龙德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