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0103执251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陈某某申请贾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251号申请执行人:陈某某被执行人:贾某某本院执行的陈某某申请贾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贾某某已经自动履行,履行金额为52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南文红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书记员 李龙德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