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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0725执保20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7-24

案件名称

王磊与额尔顿巴根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磊,额尔顿巴根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725执保20号申请人王磊,男,汉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被申请人额尔顿巴根,男,蒙古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申请人王磊与被申请人额尔顿巴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已对被申请人额尔顿巴根在陈巴尔虎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户中的61000元予以冻结,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17)内0725民初370号民事裁定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佟  振审判员 特木其勒审判员 白 满 达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书记员 李 满 达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