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1执319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6-02
案件名称
张亮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1执319号朱伯龙、张亮:申请执行人朱伯龙与被执行人张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6)津0111民初9253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经执行,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