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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11执319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6-02

案件名称

张亮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1执319号朱伯龙、张亮:申请执行人朱伯龙与被执行人张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6)津0111民初9253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经执行,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