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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321刑初65号

裁判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6-03

案件名称

黎朝伟犯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平定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定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黎朝伟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山西省平定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晋0321刑初65号公诉机关阳泉市平定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黎朝伟,男,1992年9月18日出生,住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2013年1月7日因犯盗窃罪被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2013年7月28日刑满释放。2016年11月25日被思南县公安局许家坝派出所民警抓获,临时羁押于思南县看守所。2016年12月7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平定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1月11日被依法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平定县看守所。平定县人民检察院以平检公诉刑诉(2017)5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黎朝伟犯盗窃罪,于2017年3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平定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闫淑青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黎朝伟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8月至2016年9月间,被告人黎朝伟在太原、阳泉、平定、石家庄等地网吧多次实施盗窃。就指控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证据,故认为被告人黎朝伟之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庭审中,被告人黎朝伟对所犯事实作了供述,并表示自愿认罪。经审理查明,1、被告人黎朝伟与李XX(已判刑)共谋盗窃后,于2016年8月26日凌晨5点左右,进入山西省太原市桥东街环宇网咖寻找作案目标,伺机作案。期间,被告人黎朝伟与李XX发现张某放在网吧吧台上充电的白色VIVO手机无人看管,遂将该手机盗走。2、2016年9月1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黎朝伟与李XX进入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百广场事诚网咖兰咖店内,趁王某睡觉之际,将王某放在电脑桌上的黑色折叠钱包盗走,钱包内装有银行卡三张、身份证及人民币40元。3、2016年9月2日至4日的一天凌晨,被告人黎朝伟与李XX进入阳泉市火车站附近的响铃儿网吧内,趁王某1睡觉之际,将王某1放在电脑键盘附近的白色红米NOTE手机盗走,价值为人民币532元。4、2016年9月5日下午,被告人黎朝伟与李XX到平定县明珠网吧内上网。次日凌晨0时左右,被告人李XX与黎朝伟发现常某摆放在电脑桌上的白色OPPO手机和孙某摆放在电脑桌上的白色红米NOTE手机无人看管,遂将白色OPPO手机和白色红米NOTE手机盗走,价值共计人民币743.6元。5、2016年9月初的一天晚上,被告人黎朝伟到平定县城里街新人类网咖内,趁赵某睡觉之际,将赵某放在电脑桌上的一部乐视2手机盗走。以上,被告人黎朝伟盗窃作案5次,盗窃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315.6元。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常住人口信息、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黎朝伟的基本身份情况。(2)思南县公安局许家坝派出所“抓获经过”证实被告人黎朝伟2016年11月25日被思南县公安局许家坝派出所民警抓获。(3)被害人常某、孙某报案材料及陈述证实手机被盗窃的经过:2016年9月5日晚11点左右我们和其他四个朋友到平定县明珠网吧上网,当时我们两的手机没有电了就把手机接到电脑主机上充电,玩到9月6日凌晨0点左右的时候有个朋友感冒去卫生间吐了,我们两去卫生间看。我们离开座位的时候后面坐着两位年轻男子,我回到座位上的时候发现手机不见了,我们就出去追那两名男子,大约半小时左右听朋友说抓到偷手机的人了,跑了一个,我们的手机一个是白色OPPOA31型智能手机,2015年9月份买的价值699元,一个是白色红米NOTE手机,2015年9月份买的价值800元。(4)王某1报案材料及陈述证实手机被盗的经过:2016年9月3日左右我在阳泉火车站对面响铃儿网吧上网,大概凌晨3点左右我将手机接到电脑上充电,我睡了一会醒来手机就被盗了,白色红米NOTE手机价值998元。(5)销货单证实王某1购买手机998元。(6)王某陈述证实手机被盗的经过:2016年8月31日晚我在石家庄市新百广场三层一个网吧玩通宵,后来困了就睡觉了,睡觉时我的钱包在桌子上放着。2016年9月1日5点30分到6点左右醒来时发现钱包被盗了,钱包为黑色折叠钱包里面有40元现金和三张银行卡。(7)张某陈述证实手机被盗的经过:2016年8月25日晚我在太原环宇网咖内上班,我的手机在网吧柜台上充电,到了早上5点左右的时候进来两名年轻男子,男子开了一台机子上网,过了半小时左右他们开的电脑还在开机状态人出去没有回来,我发现我的手机不见了,调出监控看就是上网的两名男子把我的手机拿走了,手机是一部白色VIVO型手机2015年5月买的价值1200元。(8)网吧提供上网记录证实黎朝伟上网。(9)苏某证言证实孙某、常某手机被盗的经过及李XX被抓住的过程:2016年9月5日晚11点左右我和孙某、常某及几个朋友在平定县明珠网吧上网。玩了一段时间后听说孙某、常某的手机丢了,怀疑是出去的两名穿红衣服的男子把手机偷了,我们就出去追,在平定中医院的巷子内看见两名陌生男子,我就过去拽住其中一名背着包的男子,问他们是不是偷了我们的手机,他们两人不说话,到了巷子口的时候另一名男子趁机跑了,我们没有追到,背着包的男子没有跑掉,这名男子从背包内把孙某两人的手机拿了出来,后来我们报了警。(10)刘某的证言证实其是石家庄桥西事诚网吧值班店长,半个多月前有一个叫王某的人报案了,在网吧调过监控。(11)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作案地点:李XX辨认平定县明珠网吧、阳泉火车站对面响铃儿网吧、石家庄市事诚连锁网吧、大同雁鸿网苑、大同盛大网咖、太原环宇网咖等地就是其伙同他人盗窃手机等物的作案地点。(12)辨认笔录证实:李XX辨认出黎朝伟就是与其一起盗窃手机的人。(13)赵某证言证实:2016年8、9月份的一天晚上,我在平定县城里街新人类网咖包夜上网,第二天凌晨三四点,我就躺在椅子上睡着了,我的乐视手机在电脑桌上放着,早上7点醒来发现我的手机被盗了,当时我也没有报案。(14)平定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证实:李XX辨认的石家庄金光网吧、大同市盛大网咖等地查询未发现相似的报案情况记录。(15)平定县公安局被扣押物品清单证实下列物品被扣押:白色OPPO手机一部、白色小米手机一部、王某身份证一张、黎朝伟身份证一张、现金人民币十八元五角。(16)平定县公安局发还物品清单证实:白色OPPO手机一部发还常某,白色红米手机一部发还孙某。(17)平价认定[2016]185号平定县价格认证中心关于红米、OPPO手机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证实:红米手机、OPPO手机共计价格为743.6元;平价认定[2016]200号平定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结论书证实:红米NOTE2手机价格为532元。(18)贵州省贵州市云岩区人民法院(2013)云法刑初字第180号刑事判决书证实被告人黎朝伟2013年1月7日被云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19)贵州省金西监狱“释放证明书”证实被告人黎朝伟2013年7月28日释放。(20)思南县看守所出所证明表证实黎朝伟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6日在该所被临时羁押。(21)被告人供述。以上证据经庭审质证,证据确实充分,且能相互印证,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黎朝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平定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成立。被告人黎朝伟曾因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黎朝伟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黎朝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1月25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清。)二、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追缴后发还各被害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冯瑞林人民陪审员  李海燕人民陪审员  赵慧萍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书 记 员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