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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1524民初221号

裁判日期: 2017-04-02

公开日期: 2017-04-14

案件名称

杨定付与王道芬、熊德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长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宁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定付,王道芬,熊德有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二条

全文

长宁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川1524民初221号原告:杨定付。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林,四川石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道芬。被告:熊德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兰明,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杨定付与被告王道芬、熊德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定付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林、被告王道芬、熊德有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兰明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杨定付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的财产损失9910元(木门1000元,大锅200元,热水壶80元,电炒锅180元,温水甁、水杯100元,新买的鞋200元,鸭绒棉被200元,床垫800元,可翻转长凳300元,水管400元,被糟蹋的玉米100元,栽有芦荟、满山红的花盆3个150元,在外租住期间伙食费2200元,在外租住期间租金3000元,交通费800元);2、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系邻居,为土地问题双方常有争议。2016年5月17日,被告王道芬对原告心生不满,跑到原告家将原告家中的门窗、家具及生活用品毁损,并将粪水泼到原告家,致使原告至今无法回家居住。2016年9月3日,被告熊德有又跑到原告家对原告家中的门窗及家具再次进行毁损。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到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告王道芬辩称,原告所诉并非案件事实,原告对答辩人实施殴打和波粪的侮辱举动,对本案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对案件后果承担责任。原告诉称答辩人毁损其门窗、家具及生活用品,致使其无法回家居住,给其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害与本案事实相悖。原告的赔偿项目于法无据,其所支付的费用与答辩人无任何因果关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熊德有辩称,原告所诉并非案件事实,答辩人并未进入原告家中,对其门窗、家具及生活用品进行毁损,原告对案件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应承担责任。原告的赔偿项目于法无据,其所支付的费用并非答辩人所造成的,与答辩人无任何因果关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经审理认定如下事实,原、被告系邻居和亲戚关系。二被告系夫妻关系。2016年5月17日13时许,被告王道芬到原告厂坝中与原告发生争吵,随后原告将粪水泼到被告王道芬身上,被告王道芬随即追到原告屋里,原告与被告发生扭扯,致被告王道芬受伤,原告便躲进厕所内,被告王道芬便将原告家中的热水瓶一个、茶杯两个、铁锅两口、电饭煲一个、鞋一双损毁,并睡到原告床上,致使棉被、床单被弄脏。当日0时0分,原告向“110”报案。2016年9月3日17时许,被告熊德有以原告用所谓的石头丢其妻子为由,到被告家门口,对原告进行谩骂,后将原告的厨房门门板踢掉,将门踢烂。当日19时10分,原告向“110”报案。后,原告称在外居住和生活,用去在外租住期间伙食费2200元,在外租住期间租金3000元等。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讼来院。本院认为,原、被告系邻居和亲戚关系,双方理由相互帮助、相互照应、相互理解,和睦相处。作为长辈的被告应当爱护、体贴、照顾晚辈的原告;原告应当尊敬、关心、帮助长辈的被告,而不是三天一场小吵,十天一场大吵,砖子去,瓦子来,以致拳脚相向,严重伤害邻里关系;遇到矛盾纠纷时,双方均应退后一步自然宽,向前一步悬崖峭壁,而不是激化矛盾纠纷,以致棍棒相加,不仅违背道德伦理,更是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就本案而言,原告的财物被损坏的事实存在,但损害后果原告未有充足的证据加以证明。庭审中,希望双方能就损坏的财物达成相对一致的意见,但双方争议较大,本院对损害后果也不能确定。可待原告有充足的证据后,另行起诉。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的在外租住期间伙食费2200元,在外租住期间房屋租金3000元均不是必须的、唯一的,与被告的侵权无直接的因果关系。对该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原告杨定付、被告王道芬、熊德有在本案中均有过错。原告的财物受损害的事实存在,但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损害后果,本院对损害后果也不能确定,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原告可待有充足的证据后,另行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杨定付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杨定付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邓凯二〇一七年四月二日书记员  王啸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