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0624执恢98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屈巧丽申请执行赛音朝格图、森布如民间借贷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法院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屈巧丽,赛音朝格图,森布如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0624执恢98号申请执行人屈巧丽,女,1977年11月29日生,汉族,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被执行人赛音朝格图,男,1978年10月15日出生,蒙古族,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被执行人森布如,女,1988年2月21日生,蒙古族,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本院在执行屈巧丽申请执行赛音朝格图、森布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申请人撤销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鄂托克旗人民法院(2016)内0624执恢98号案件的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梁 海 荣审判员 哈斯巴雅尔审判员 乌敦格日乐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马 鹏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