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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刑辖68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11-17

案件名称

朱建华受贿、挪用公款管辖刑事决定书

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7)豫刑辖68号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华龙区人��法院:被告人朱建华受贿、挪用公款一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商请我院指定管辖。为便于诉讼,保障案件依法公正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我院决定将该案指定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