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刑辖68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11-17
案件名称
朱建华受贿、挪用公款管辖刑事决定书
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7)豫刑辖68号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华龙区人��法院:被告人朱建华受贿、挪用公款一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商请我院指定管辖。为便于诉讼,保障案件依法公正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我院决定将该案指定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