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9执保6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07-29
案件名称
武汉新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峰海喻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孝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鄂09执保6号申请人武汉新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北峰海喻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22日作出的(2017)鄂09民初11号民事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于2017年2月23日移送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保全查封了被申请人湖北峰海喻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共计122套房产,依法冻结其银行存款7083.83元。本案保全事项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通知如下:申请人武汉新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北峰海喻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保全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