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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6民初189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05-24

案件名称

(2017)湘1126民初189号原告胡安琦诉被告胡少龙抚养费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宁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胡安琦,胡少龙

案由

抚养费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第十一条

全文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湘1126民初189号原告:胡安琦,女。法定代理人:李丽芳委托诉讼代理人欧阳英萍,湖南铭慧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被告:胡少龙,男。原告胡安琦诉被告胡少龙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3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胡安琦的法定代理人李丽芳及委托代理人欧阳英萍,被告胡少龙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胡安琦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胡少龙给付原告抚养费150000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胡少龙与原告胡安琦之母李丽芳系高中同学,2008年1月被告与李丽芳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2008年11月24日生育女儿胡安琦。原告出生四个月后,被告不辞而别,之后杳无音讯。原告一直由母亲李丽芳抚养,被告未给付分文生活费和教育费。现双方就抚养事宜经协商无果,遂酿成纠纷。综上所述,原告虽是被告与李丽芳的非婚生小孩,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行的权利,被告身为原告的亲生父亲,依法应当尽到抚养责任。现被告不尽为人父的义务,既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保障原告能够健康的成长,特具状起诉,请依法判处。被告胡少龙未作答辩,亦未向本院提交证据。原告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被告未到庭参加法庭质证,视为放弃质证的权利。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本院予以采信。对原告诉称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本案是小孩抚养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同时,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原告属非婚生子女,且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现随其生母共同生活,被告作为原告的生父,理应承担原告的教育、生活、医疗等抚养费用。原告胡安琦出生后,被告胡少龙未尽抚养小孩的义务,对小孩抚养费应承担给付责任,因此,根据原告所在县级城镇的实际生活水平,结合以前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标准及以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增加,酌情由被告每年给付原告抚养费10000元为宜,至小孩成年为止,抚养十八年,被告应支付180000元抚养费,因原告只请求150000元,对原告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由被告胡少龙一次性给付胡安琦抚养费150000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由被告胡少龙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本院书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逾期不申请执行的,视为放弃权利。审 判 员  杨光力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代理书记员  姜丽池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十一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