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925执82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王苏明与张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凉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凉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925执82号申请执行人王苏明,男,1977年2月23日出生,汉族,住凉城县。被执行人张林,男,1957年9月30日出生,汉族,住凉城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苏明与被执行人张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王苏明于2017年4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内0925执8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赵雁军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伊雪慧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