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72民特781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09-08
案件名称
江雅静宣告公民死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江雅静
案由
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全文
宁波海事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浙72民特781号申请人:江雅静,女,1990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温岭市。申请人江雅静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本院于2016年12月3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江雅静称:其与朱辉系夫妻关系。2016年10月16日21时许,“浙椒渔冷87026”船在210海区航行时与锚泊的“闽福鼎渔08869”船发生碰撞,正在“闽福鼎渔08869”船后甲板洗衣服的船员朱辉因惯性激烈摇摆掉入海中。正在附近作业的渔船迅速进行就近搜救,参与搜寻的“浙椒渔冷87026”船、“浙椒渔60031”船、“闽福鼎渔08869”船经过两天搜救,仍未找到落水船员朱辉,后经多次寻找,至今没有找到。特申请宣告朱辉死亡。经审理查明:下落不明人朱辉,男,1989年2月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温岭市松门镇松南村高墩头237号,系“闽福鼎渔08869”船船员,与申请人江雅静系夫妻关系。2016年10月16日21时许,“闽福鼎渔08869”船在210海区锚泊时被“浙椒渔冷87026”船撞击,导致朱辉落水失踪,经当事船舶及其他船只共同寻找无果,至今下落不明,且经有关机关证明其无生还可能。申请人江雅静申请宣告朱辉死亡后,本院于2017年1月18日在《人民日报》上发出寻找朱辉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三个月,现已届满,朱辉仍然下落不明。本院认为,朱辉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公告寻找无果,申请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宣告朱辉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员 林 申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代书记员 周倩倩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