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1刑终432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11-14
案件名称
张赛、靳仁谦污染环境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张赛,靳仁谦
案由
污染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冀01刑终432号原公诉机关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赛,男,1983年2月20日出生,汉族,群众,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北省辛集市,住本村。2016年6月16日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被辛集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7月20日经辛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辛集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辛集市看守所。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靳仁谦,男,1964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群众,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北省辛集市,住本村。2016年6月22日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被辛集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7月20日经辛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辛集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辛集市看守所。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审理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张赛、靳仁谦犯污染环境罪一案,于2017年4月21日作出(2017)冀0181刑初6号刑事判决,被告人张赛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2015年4月,被告人张赛承租张某3(父亲张某4)家承包地用来堆放废物垃圾。期间被告人张赛雇佣被告人靳仁谦等人驾驶其自卸货车,将制革区各加工厂产生的部分蓝某及其他垃圾倾倒在张赛及其承租的张某3家承包地内。2015年底被告人靳仁谦受张赛指使将蓝某倾倒在都大营村南铁路边的垃圾点两车,每车大约5吨,后张赛派他人将蓝某拉走。2016年春节后被告人靳仁谦受张赛指使将蓝某倾倒在张赛家承包地两车,共计5吨。2016年5月,张赛承租张某3家的承包地到期,张某3发现张赛承租的其家承包地内有大量蓝某和制革下脚料等垃圾后即报案。案发后辛集市制革区管委会委托辛集市赢丰公司对张赛、张某3家承包地内倾倒的蓝某进行清理,共计299.12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蓝某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21中的皮革切削工艺产生的含铬皮革碎料,废物代码为193-002-21。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受案登记表、辛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张某3举报非法倾倒蓝某案件移送书、立案决定书,主要内容:辛集市环境保护局发现张某3举报的非法倾倒蓝某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2016年6月14日将案件移送至辛集市公安局称:在辛集市海洲污水处理厂东北侧空地有人非法倾倒蓝某,经查看发现该空地内有大量制革下脚料及蓝某,由于蓝某存放不规则且与其他垃圾掺杂,不能准确判断蓝某重量。辛集市公安局2016年6月15日受理此案,同日决定对张赛、靳仁谦污染环境案立案侦查。2、到案经过,主要内容:张赛、靳仁谦分别于2016年6月15日15时、2016年6月21日22时被传唤至辛集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3、被告人张赛在侦查机关的供述,主要内容:2015年4月份一天,他给张某3父亲张某4打电话,说租用张某3家的五亩地,后谈妥租金一年一万元,没有商定具体租期,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此五亩地有围墙,北头有两间房屋、南头有一间房屋,均无房顶和门窗,和他自己家的地是东西邻,租用后堆放垃圾。2015年4月份,他开始拉宝得福公司的下脚料、制革区建筑垃圾和绿化垃圾。有时自己拉有时雇人拉,雇佣过撒马营村靳某、张小宝、圈头村李某、锚营村“谦”、“广”等人。李某是铲车司机,负责开铲车装垃圾和蓝某,李某从宏四海公司和试炮营制革区一个没有名字的加工户拉出蓝某,送到新城镇赢丰公司,每次他都跟车去。大概往赢丰公司送了1500吨左右蓝某,其中从宴城路两侧清理1200多吨,另300多吨是从锚营制革区和试炮营制革区拉的。处理蓝某的费用他不管,赢丰公司向他支付运费,铲车、农用自卸翻斗车是他自己买的。他知道蓝某有毒,没有随便倾倒过,自己家承包地里一部分蓝某是因为租期已满,为了腾地,他让工人从张某3地里倒过去的。自己地里的另一部分蓝某和其租的张某3地里的蓝某不知是谁倒的。拉蓝某张某1没有股份,只是向张某1借款两万元,说张某1有股份是因其是撒马营村支部书记,方便做生意。2016年2月份他和张某3父亲张某4说不租地了,张某4要求在2016年5月1日前将地里的垃圾清走,否则还要继续支付租金。4、被告人靳仁谦在侦查机关的供述,主要内容:他给被告人张赛打工,主要负责开张赛的一辆无牌照黄色东风自卸车,将张赛和锚营制革区几个厂子联系的蓝皮丝运到新城一个处理蓝某的厂子。2016年春节前一个晚上,他开着自卸车往都大营村南铁路北侧垃圾场倒过两车蓝某,每车五吨左右,据说第二天张赛已找人清走。2016年春节后一个晚上,张赛又安排他开着自卸车往张赛家地里倒了两车蓝某,约五吨左右,倒在进张赛家承包地距离南地头约三十米远的地方。这两次都是张赛开着一辆轿车带路,从海州皮革有限公司东边那个半开放式院内拉的蓝某,李某开铲车装车后并参加了倾倒。5、证人李某的证言,主要内容:他在制革区给被告人张赛打扫卫生,后来张赛买了一辆铲车一辆东风黄色翻斗车,为制革区一部分厂子拉运蓝某。他负责开铲车往汽车上装,参与过三次张赛安排的往外倾倒蓝某,都是晚上9点左右,锚营村的“谦”开着车,他在驾驶室陪同。这三次是2015年冬天和2016年正月,两次倒在都大营村南铁道边垃圾点,每次大概四至五吨左右,另一次是2015年冬天倒在了张赛家地里,大概四吨左右,张赛在前面带路,张赛家的地紧挨着张某3家的地,在东边。锚营村的“广”也为张赛拉运过蓝某,张赛也雇人往新城的赢丰公司送过蓝某,听说那是个正规厂子。6、证人张某1的证言,主要内容:他和被告人张赛是乡亲,没有合伙经营拉运蓝某生意。2015年8、9月份,张赛曾向他借款两万元,打有借条,没问借款用途。他知道张赛往新城镇一个专业处理蓝皮的厂子送蓝某,亲自去那个厂子核实过。2016年6月,张赛和婶子王某给他打电话,王某电话中说他和张赛合伙往张某4家地里到蓝某,他否认,电话中和王某吵了几句。7、证人靳某的证言,主要内容:被告人张赛雇他开着自己的拖拉机在锚营制革区清理街道垃圾,也从宝得福鞋厂拉过下脚料。2015年春天开始拉下脚料,共拉过四、五车,拉倒了撒马营村西南角张赛租的地里,因为他的拖拉机装的太少,后来就不用了。张赛一天给他一百五十元的报酬,总共给了五千元,还欠一万多。他没有拉过蓝某,2016年6月13日到村南帮忙割麦子的时候,看到张赛家地里有一大片蓝某,不知道是谁倒的。8、证人张某2的证言,主要内容:2015年春天,他开着自己的拖拉机从锚营制革区宝得福鞋厂,往被告人张赛租的张某4家地里拉鞋厂下脚料,只拉了一天,因为拖拉机装载量太小,就不让拉了。后来一直在制革区清理街道垃圾,没有拉过蓝某,日工资一百五十元,张赛共给了他九千元,还欠一万元。9、证人贾某的证言,主要内容:2016年3月份,被告人张赛找到他让他给开两天车,说好每天一百元工资。他开着张赛的翻斗车,从宝得福鞋厂拉下脚料倾倒在张赛家承包地里,还从锚营制革区海洲制革厂东边一个半开放的院内拉蓝某,送到新城一家处理蓝某的厂子,送了十来车,每车大约三吨。他不知道张赛及张某3家承包地里的蓝某是谁倒的,开始他卸宝得福下脚料时看到地北头有少量蓝某,后来卸最后一两车时看到地北头的蓝某多了许多。应该是张赛让人往地里倒的,地是他的,张赛不同意没人敢往那倒蓝某。他给张赛干活一个多月,不是每天都有活,工地开工后就去打工了。10、证人王某的证言,主要内容:2015年4月1日,被告人张赛和她丈夫张某4说要租用她家的地,年租金一万元,半年一交,没有签订书面协议。2016年5月中旬,她发现自己家地里有许多蓝某,就去找张赛问是怎么回事?张赛说不是自己倒的。第二天,她儿子张某3要去查看监控,路上遇到张赛,张赛问张某3干什么去,张某3说去查看监控,看看是谁往地里倒的蓝某,张赛说不用看监控了,承认是自己倒的蓝某。过了两天,她发现地里又多了两大堆蓝某,就去问张赛,张赛承认是自己倒的。她要去找张赛的合伙人说说这事。2016年6月11日,张赛带她去找张某1,没在家,张赛给张某1打电话,她接过张赛电话问张某1往她家地里倒蓝某是怎么回事?张某1不承认有股份,说和她说不着这事。后来张赛接过电话说往地里放了七、八车蓝某,让仕文拉走,就挂断电话了。回家后她又给张某1说地里蓝某的事,张某1还是不承认有股份,让她愿去哪告就去哪告。她没见过张赛等人往她家地里倒蓝某。11、证人张某3的证言,主要内容:2016年6月11日,他听母亲说自己家地里有蓝某,开车到地里看了看,大概有十几车蓝某,还有制革下脚料等垃圾。他和被告人张赛是亲叔伯兄弟,父亲把地租给了张赛,他给张赛打电话问是怎么回事,张赛说都是自己倒的,他就打电话报警了,让张赛到地里和公安机关说清楚蓝某是怎么回事,张赛没有到地里去。12、证人袁某的证言,主要内容:他是辛集市海州皮革有限公司生产部门经理,公司东边那个半开放的厂院是海洲公司租赁的。该厂院大概有一亩地左右,租赁后海洲公司搭建了尖顶厂棚,后一直闲置。2015年,四川人沈某租用了该厂院做皮革削里,是由中间人田志强介绍租赁给沈某的,海洲公司和田志强有书面协议,双方签字后加盖了海洲皮革有限公司公章,和沈某没有在租赁协议上签字。沈某租赁该院后自己在厂内安装了10台削里机,承揽其它制革厂的业务,削里半年多,产生多少吨蓝某具体记不清了。海洲公司收取沈某的电费,沈某向赢丰公司运送蓝某的票据在海洲公司存档,具体数量不清楚,他不知道张赛从沈某那里拉运蓝某的事。13、辛集市环境保护局对张某3举报非法倾倒蓝某的调查报告,主要内容:2016年6月11日,辛集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反映倾倒蓝某的问题后,联合辛集市锚营制革区派出所、辛集市锚营制革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发现举报的地点为辛集市海洲污水处理厂东北侧、辛集市华澳污水处理厂东侧空地,空地内有大量制革下脚料及蓝某,由于蓝某存放不规则且与其他垃圾掺杂,不能准确判断蓝某重量。14、辛集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及照片,主要内容:2016年6月11日,辛集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接到张某3举报,辛集市海洲污水处理厂东北侧、辛集市华澳污水处理厂东侧空地有人倾倒蓝某,检查过程中发现该空地内有大量制革下脚料,目测约300-400吨,由于存放不规则,不能正确判断蓝某重量。15、辛集市公安局拍摄照片,主要内容:辛集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带被告人靳仁谦指认其拉运蓝某的地点、倾倒蓝某的地点及倾倒蓝某时所驾驶的车辆。16、辨认笔录及照片,主要内容:在见证人的见证下,李某对倾倒蓝某的地点进行辨认,辨认出其于2015年底在被告人张赛带领下将蓝某倾倒在撒马营村南张赛自己家承包地内,蓝某是从制革区一厂子拉出倾倒在此地的。17、照片说明,主要内容:靳仁谦、李某指认的倾倒蓝某地点照片与环保局拍摄的系同一地点。张赛的自家承包地与张某3的承包地是东西地邻,张赛的自家承包地在东面,张某3的承包地在西面,呈南北向长条形地块。李某指认倾倒蓝某地点照片是现场最东侧自东向西拍摄;靳仁谦指认倾倒蓝某地点照片是现场最东侧自东南向西北方向拍摄。两次指认都是在张赛自家承包地。环保局拍摄的倾倒蓝某地点照片有三张照片是南北方向拍摄的照片,两张是东西方向拍摄。18、辛集市环境保护局证明,主要内容:2016年6月14日,辛集市环境保护局将张某3举报非法倾倒蓝皮丝的案件移交至辛集市公安局,所举报的地点为辛集市海洲污水处理厂东北侧、辛集市华澳污水处理厂东侧空地,空地内有大量制革下脚料及蓝某,由于蓝某存放不规则且与其他垃圾掺杂,不能准确判断蓝某重量。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蓝某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21(含铬废物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中的皮革切削工艺产生的含铬皮革碎料,废物代码为193-002-21。19、辛集市皮革城制革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的证明及蓝某拉运汇总表,主要内容:根据辛集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6月22日《关于清理非法倾倒危险固体废物的函》,辛集市皮革城制革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赢丰公司对撒马营村西非法倾倒的蓝某进行清理,赢丰公司委托贾磊所在公司将该蓝某拉运至赢丰公司,共计299.12吨。299.12吨蓝某是从张赛及张某3家的承包地里拉走的。20、户籍证明,主要内容:被告人张赛、靳仁谦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及二被告人无违法犯罪记录。上述证据均经当庭质证,查明其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上述事实,本院予以确认。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赛雇佣被告人靳仁谦等人拉运制革区加工厂产生的危险废物蓝某和其他垃圾,将部分蓝某未按国家规定进行处理,非法倾倒在都大营村南铁路北侧垃圾场及张赛、张某3家承包地内,严重污染环境,二被告人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赛、靳仁谦犯污染环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赛自己并雇佣他人非法倾倒蓝某,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大,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靳仁谦系被告人张赛指使,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发生在2015年、2016年,应适用当时的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故对二被告人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幅度内量刑。被告人张赛、靳仁谦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第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赛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靳仁谦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上诉人张赛上诉称一审量刑过重。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上诉人张赛、原审被告人靳仁谦犯罪事实及证据与本院查明的相一致。相关证据已经原判庭审质证,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上诉人张赛雇佣原审被告人靳仁谦等人拉运制革区加工厂产生的危险废物蓝某和其他垃圾,将部分蓝某未按国家规定进行处理,非法倾倒在都大营村南铁路北侧垃圾场及张赛、张某3家承包地内,严重污染环境,二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上诉人张赛上诉称一审量刑过重的观点,经查,一审判决已就量刑事实进行了详细阐述,故不予采纳。基上,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李淑然审判员 邵彩然审判员 张 宁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李胜博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