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3130执120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06-09
案件名称
(2017)湘3130执120号陈某某、祁某某、马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龙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龙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龙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30执120号陈某某、祁某某、马某某本院执行的陈某某申请祁某某等健康权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马某某、祁某某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2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