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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3130执120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06-09

案件名称

(2017)湘3130执120号陈某某、祁某某、马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龙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龙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龙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30执120号陈某某、祁某某、马某某本院执行的陈某某申请祁某某等健康权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马某某、祁某某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2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