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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505执15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05-12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冯某与被执行人孙某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鸭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冯某,孙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四方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505执15号申请执行人冯某,男,1975年3月3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孙某,女,1975年7月16日出生,汉族。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冯某与被执行人孙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冯某于2017年4月19日提出撤回执行申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黑0505执15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孙胜山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徐泽鹏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