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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1822执12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04-28

案件名称

鲁世虎与许德旺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广德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德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鲁世虎,许德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皖1822执12号申请执行人鲁世虎,男,1986年6月21日生,汉族,销售员,住安徽省广德县。被执行人许德旺,男,1966年11月29日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广德县。申请执行人鲁世虎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许德旺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6月15日作出的(2016)皖18民终57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6)皖18民终57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王海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XX 来源:百度“”